環保雙碳

                    随着全球經濟發展,碳排放和人均排放均有大幅增長。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實現“雙碳”目标面臨着減排時間短、減排量大的巨大挑戰。2020年我國正式提出“雙碳”目标,并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65%以上。舒茨股份始終緻力于“綠色工業”的理念,通過加快新技術和新設備的研發,持續在綠色低碳環保領域發力,全方位的監測技術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監測監管,指導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的建設,提高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管理水平,國家環保部針對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和污染物在線監控都出台了相應的法規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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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環保要求:

                    ●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标準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3-2018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C-ZY80-2017 生活垃圾焚燒固定源煙氣(HCl、CO)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以及檢測方法

                     HJC-ZY101-202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檢測作業指導書

                     HJ654-2013 環境空氣氣态污染物(S0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C-ZY75-2017 小型空氣質量連續監測系統檢測作業指導書

                     RJGF 008-2021 網格化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儀

                     HJC-ZY84-2020 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C-ZY000-2023 戶外型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儀檢測作業指導書

                     HJ1010-2018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907-2017 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

                     HJ906-2017 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範"

                     HJC-ZY102-202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便攜式測量儀檢測作業指導書

                     HJ 1045-2019 固定污染源煙氣(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攜式紫外吸收法測量儀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氣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測定 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

                     HJ1012-2018 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1011-2018環境空氣和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裡葉紅外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1012-2018 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舒茨針對以上标準提供各類檢測成套系統、分析儀及高端氣體傳感器:

                    舒茨 CGC-300 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固定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煙氣參數以及特征因子污染物組份,同時可以實現與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整套系統結構簡單,動态範圍廣,實時性強,組網靈活,運行成本低,同時系統采用模塊化結構,組合方便,并且能夠完全滿足與企業内部的DCS系統和環保部門的數據系統通訊的要求; 采樣管線、主流路器件選用抗腐蝕和惰性化的材料,樣品吸附少;整體管路采用電加熱法全程伴熱,防止大分子有機物和水蒸汽凝結;

                    舒茨CGC-100型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線監測系統是全天候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系統。采用先進的氣相色譜儀(GC-FID)監測有機揮發性氣體濃度及特征污染物氣體濃度,采用可以快速、連續在線監測有機揮發性氣體濃度及特征污染物氣體濃度,集數據采集、實時發布、數據審核、統計分析等功能于一體。

                    舒茨高精度氣體分析儀,基于紅外吸收原理NDIR、紫外多通道光譜分析技術(OMA)、紫外差分光學吸收光譜技術(DOAS)、激光檢測原理TDLS等,實現不同工業環保背景下的多組分污染氣體檢測,包括SO2, NO, NO2, CO2, NH3, CH4 等。

                    舒茨核心内核,高精度氣體傳感器,SILAREX, EVO等型号,為不同工業檢測要求提供穩定、可靠的檢測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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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色船舶

                    全球貿易的 90% 是通過海運完成的,船舶航運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受到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國際海事組織(IMO)不斷制定和出台各項防止船舶污染環境的強制性規定。在此背景下,綠色環保理念應運而生,船舶綠色發展的模式開始被深入挖掘和探索。

                    綠色船舶系采用相對先進的技術在其生命周期内能安全地滿足預定功能和性能,同時實現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或消除環境污染等。體現了在船舶建造和應用的全生命周期中以綠色環保、節能減排為原則,以先進技術和新能源燃料開發為支撐,以減少乃至消除環境污染為目标等核心要義。

                    為實現綠色船舶目标,國際海事組織(IMO)提出應降低碳排放提高船舶能效,将降低船舶碳排放列為重點管理措施。

                    為降低碳排放,盡快消除國際航運産生的溫室氣體排放,IMO制定了三個階段的措施:一是短期措施,改善新船和現有船的技術和運行能效,發起研究開發替代性燃料等新技術的行動;二是中期措施,引入替代性低碳和零碳燃料實施計劃,加強技術合作與能力建設等;三是長期措施,引入零碳燃料,鼓勵廣泛采用可能的新型減排機制。

                    在此過程中,實時監測船舶氣體排放便成為尤其重要的一環。可使用連續排放檢測系統。

                    連續排放監測系統是用于連續監測固定污染源顆粒物和氣态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并将信息實時傳輸到主管部門的分析儀器及配套的裝置組成的完整監測設備,也稱為“煙氣連續監測系統”。連續排放監測系統(CEMS)可監測氣體中的SO2、NO2、CO、粉塵、溫度、壓力、流速、濕度等參數,也可針對特定場合擴展VOCs、NH3、CO、CO2、H2S等參數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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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茨可以根據不同船舶的排放口工況、污染物種類、不同船級社要求,可采用定制化服務為客戶提供更先進、更優化的船舶廢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

                    我們還有先進的發電機控制器,可以為海工或路用中的柴油和燃氣發動機設計,開發和制造控制系統,為了單台和多台發電機系統設計發電機保護系統,電網保護系統等。

                    舒茨一直緻力于通過發揮行業領先技術優勢,助力世界雙碳目标,推動應用領域内的綠色發展,産品可廣泛用于環保煙氣檢測,檢驗檢疫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為各類水泥、冶金、化工、石油、半導體加工等工業企業提供成套氣體檢測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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